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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科院2016年反腐倡廉研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07-22 来源:理论学习网

7月19日下午,校党委书记许武主持召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达中科院2016年反腐倡廉研讨会精神。在校党政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许武书记首先解读了2016年7月8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全面从严治党又一重要标志性制度成果,是管党治党的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添上了一颗重量十足的“砝码”。中央制定问责条例,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更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条例》的颁布实施,就是要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求实效,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在传达中科院2016年反腐倡廉研讨会精神时,许武书记指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研讨会精神,充分运用好会议的研讨成果,提高思想认识,并学以致用,指导各项工作开展。结合院党组要求和会议研讨成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真正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担起领导责任、宣教责任、组织责任、督查责任、表率责任五个责任,在工作中不断强化主责意识、主业意识、主动意识。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勇于执纪问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注重组织协调、加强工作督导,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做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精神和院党组的要求,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许武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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