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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部门会商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1 来源:理论学习网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我校意识形态领域平稳有序的工作态势,营造广大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健全我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会商应急联动机制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下同)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共同部署、共同落实、共同检查、共同考核。

二、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本单位如发生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应对,并立即向校党委宣传部报告。

三、校党委宣传部作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校纪委要把落实中央、安徽省委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校党委组织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团委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校党委宣传部、纪委、组织部、党政办、学工部、人力资源部、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要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强工作交流沟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要事件、重要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上述部门每年至少会商联动四次(每学期开始和结束各一次);如有紧急情况,随时会商应对,并立即向校意识形态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学校教职工发生意识形态方面问题需要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党纪处分由校纪委牵头处理,行政处分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处理,党委宣传部、组织部、保卫与校园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配合。学生发生意识形态方面问题需要给予处分的,由学工部牵头处理,党委宣传部、组织部、保卫与校园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配合。

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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